

关于开展“颂党恩 迎国庆”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各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电大系统内各办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71周年华诞,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充分展示我省市民爱党爱国热情,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决定面向全省开展优秀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颂党恩 迎国庆
---优秀朗诵、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二、活动对象
凡辽宁省内市民(不限年龄)均可参赛。
积极鼓励各市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各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电大系统内各办学单位的居民、学员及广大社会朗诵、摄影、书法、绘画爱好者参加。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为作品赛,参赛作品为朗诵、摄影、书法、绘画作品四大类。通过优秀作品的征集评选,展现辽宁省欣欣向荣的新气象和辽宁人民的崭新精神面貌,歌颂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
四、活动安排
1.征集阶段:
10月15日前各单位按照活动要求,利用宣传海报、宣传单对活动进行宣传;组织市民参与各类作品征集,引导其注册账号,将个人作品上传至特色活动栏目的相应活动专区,并填写参赛报名表。
2.评选阶段
10月16日至11月15日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对上传作品进行初审;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专家对初审合格的作品进行审核,并评选出本届活动的优秀作品、优秀组织者;同时,各单位为上传作品投票,根据得票数评选最佳人气作品、最佳人气团队。
3.表彰阶段
11月16日至11月30日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对本届活动获奖个人和组织者进行表彰,发放证书和奖品;各单位组织获奖个人和组织经验交流,并将获奖心得在辽宁终身学习网相关栏目进行展示、交流。
五、活动要求
1.参赛作品应体现活动主题,内容健康和谐、积极向上,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展示我省人民的爱党爱国热情。
2.参赛作品为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不具有知识产权争议。每位参赛者不限制参赛类别和作品数。
3.参赛主体可以为个人或集体。所有参赛者需采用网上投稿的方式,注册登录辽宁终身学习网(http://www.lnlll.com),在特色活动专区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并上传作品照片或音频。
4.各参赛单位在10月16日前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电子稿发送至工作邮箱。
六、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和优秀组织者
本次活动分别设立四类作品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综合考量线上活跃度、提交作品的数量、投票数量、线下活动开展情况等,评选出本次活动的优秀组织者若干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人气作品和人气团队
对网站活动专区中得到投票位于前列的人气作品和人气团队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七、保障措施
1.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各单位要重视此次活动,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准确把握方向,把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相关人员,公开、公平、公正地征集评选优秀作品。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充分利用自身宣传阵地,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宣传报道活动中的好作品、好经验。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落实工作,引导广大市民把参加活动作为展示爱党爱国热情和自身精神面貌的方式;注意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并及时与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活动办公室联系,为辽宁人民的终身学习和学习型社会的建设作出贡献。
联系人:王天舒、张洪雨
联系电话:024-86110152
电子邮箱:lnzsxxw@163.com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50号
邮政编码:110034
附件:优秀作品征集评优选活动报名汇总表
辽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